各幼儿园: 为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展示我市幼儿艺术教育成果和艺术风采,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经共青团海宁市委、海宁市教育局、海宁市科学技术协会研究决定,联合举办“妇幼保健杯”海宁市第三十一届幼儿美术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童心·童梦迎亚运”为主题。 二、组织机构 主办:共青团海宁市委、海宁市教育局、海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海宁市青少年宫 协办:海宁市妇幼保健院 三、参赛对象 我市各幼儿园在园幼儿。12班及以上规模幼儿园限12幅,12班以下规模幼儿园限9幅。城区由法人园收齐后上报,乡镇由中心园收齐后上报(包括属地民办园)。 四、作品要求 1.以“童心·童梦迎亚运”为主题。 2.画种不限(水彩、油画棒、国画等均可)。 3.规格:国画不超过四尺横三开,其余不超过四开。 4.每位参赛选手限交一件作品,参赛作品须原创,幼儿独立完成,严禁往届作品或抄袭他人作品等,否则予以取消比赛资格。 指导教师限填1人。 5.每件作品电子版打印参赛登记表,附于作品背面左下角,参赛汇总表电子版打印一并上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五、参赛办法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初赛以送稿件评审的形式进行。各单位将参赛选手及作品信息填于参赛登记表(见附件2)中,打印后浮贴于每件作品背面左下角,并务必填写本单位参赛汇总表(见附件3),随同作品于5月18日前送交海宁市青少年宫文宗路分宫服务大厅(海宁市文宗南路1号),来稿不退。同时将参赛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hnsqsngms@163.com邮箱,邮件以单位全称命名,逾期不候。现场决赛时间、地点、决赛人选据初赛评定后在海宁市青少年宫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奖项设置 1.现场决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另设优秀奖若干不参加现场决赛。 2.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一等奖获得者指导老师)、团体优胜奖。 七、其他事宜 1.各园积极组织发动,做好参赛作品的整理和汇总,按时报送。 2.加强安全教育,比赛中遵循老师的安排,并确保往返途中的安全。 以上事项如有不明,可与海宁市青少年宫联系,联系人:缪老师,联系电话:0573-87658189。
附件:1.海宁市第三十一届幼儿美术现场比赛规程 2.海宁市第三十一届幼儿美术比赛参赛登记表 3.海宁市第三十一届幼儿美术比赛参赛汇总表
共青团海宁市委员会 海宁市教育局 海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4月28日 关于举办海宁市第三十一届 幼儿美术比赛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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