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落实省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财政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七部门《关于浙江省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指导意见》,更好地体现公益性和实施均等化,海宁市青少年宫在2013年度将在原有基础上扩大免费培训规模,具体将在部分音乐、舞蹈、模型、手工制作、小记者俱乐部等项目予以免费招生培训。主要对象面向弱势群体和新海宁人子女,全年计划免费培训600至800人次。
同时,海宁市青少年宫将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大保障力度,并逐年扩大各项免费活动和免费培训的规模,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逐步规范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的运行模式,充分发挥青少年宫在新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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