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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调研报告
作者: | 发布时间:2006-05-12 | 来源:海宁市青少年宫 | 点击数:2366
海宁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调研报告 [内容提要]:广大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以及成长环境始终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关注。校外教育作为社会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中所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及其所承担的功能也日益重要。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2004]8号文件以来,各级领导和部门对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予以了高度重视。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2006]4 号文件, 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工作意见。去年9月以来,共青团海宁市委针对我市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及未来发展趋势开展了专题调研,今年2月,市委分管领导带领人大法工委、发改局、财政局、共青团等部门及青少年宫相关负责人,又进一步针对这一问题开展考察调研,现就调研结果及有关问题作如下报告。 [调研时间、对象与方式]:第一轮调研时间为2005年9月至12月,调研对象一是现有我市青少年活动场所,二是我市城乡中小学生及有关校外活动辅导员、学校教师等。主要侧重两个方面,一是我市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情况,二是我市中小学生校外活动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调研以问卷调查和座谈会两种形式进行,共发出调查表1900份,收回表格1851份。初中学生554人,占29.9%,小学四至六年级学生963人, 占52.1%,小学二年级以下334人,占18%。第二轮调研时间为2006年2月,调研对象主要是省内绍兴、宁波等地区的一些县市区青少年宫、活动中心、青少年综合素质训练基地。调研以实地考察和听取介绍及座谈方式展开,听取了相关县市区领导以及共青团、教育局、青少年宫等部门单位,对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运作的经验介绍,实地考察了相关县市区建设发展中的新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 一、我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基本情况 1、青少年校外活动的硬件设施。 在市委市府的高度重视下,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市校外活动场所有了很大的改善,1991年,作为八五计划期间的亮点工程,海宁市青少年宫新宫建成。这座令全市人民尤其是广大青少年儿童瞩目的新宫落成,标志着我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市青少年宫自落成以来,一直是广大青少年向往的乐园。这座青少年宫,建筑面积为4300?O,是目前我市唯一的专门服务于广大青少年儿童的校外活动场所。自1995年以来,市青少年宫面积使用一直处于饱和状态,虽然有一些小型的舞蹈、电脑、音乐等专用教室,但其面积局促,内部设施陈旧,已远远落后于时代,甚至远不如一所小学的设施,已很难满足广大青少年的活动需要。 另外,在我市的乡镇,尚没有专门针对广大青少年儿童的校外活动场所。2004年我市有169个乡村活动中心(室)竣工并投入使用。部分乡镇街道文化中心篮球场、乒乓室等简易设施向少年儿童开放。但活动中心以成人活动为主,没有开设具有针对性的少儿活动项目,加上开放时间错位、没有辅导员老师引导等原因,学生很少前往活动。从调查情况看,有72%的学生没有去过文化活动中心。在对乡镇或街道青少年活动场所设施的期望方面,希望在本地建设青少年儿童专门活动场所的学生占84.9%,希望学校、文化中心在假期面向少儿开放占37.4%。这说明,广大乡镇少年儿童迫切希望有属于自己的活动天地。在一项要求学生填写的“你希望建立怎样一个活动场所”的栏目中,我们看到学生以稚嫩的笔迹描绘了他们心中的活动天地:有健身房、电子阅览室、跆拳道房、乒乓球房、电脑房、碰碰车、可以做航模、进行才艺比赛……要设施齐全、活动丰富有趣。我们还看到不少家长诚恳而迫切的呼声:现在时代不同了,希望能建一个适合孩子的集文化艺术、娱乐、体育、科技等多方面设施的活动场所。 2、校外活动场所的功能和作用。 党和政府始终把青少年校外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政府着眼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高度重视青少年教育,提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思想。素质教育的核心在于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这一目标下,校外活动场所由于其所担负的特殊使命和具有的特有优势,在青少年教育中所发挥的作用就更加明显。它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而决不仅仅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和补充。我市以青少年宫为龙头的校外活动场所,近年来,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培训、讲座、演出等,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极大地丰富了青少年的课余生活。并且提高了广大青少年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创造性。 校外活动场所,一直是广大青少年儿童所向往的乐园,在广大学生及家长中有较高的认可度。如市青少年宫,历年来组织各种文化、艺术、体育科技培训班45期2700多个,每年组织大小活动如:比赛、夏令营、讲座、演出等三十多次,并树立了一系列活动品牌,如:“华联杯”海宁市少儿钢琴比赛(连续11年)、海宁市幼儿美术比赛(连续13年)、海宁市少儿声乐比赛、海宁市少儿民乐比赛、海宁市小学生故事大王比赛、海宁市中小学生书画比赛、小记者“走进社会大课堂”采风系列活动、成长快乐一日营系列�疃�、激情广场青少年才艺展示系列活动等等,深受广大少年儿童欢迎,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同时,还承办了“青春中华杯”全省青少年书法美术比赛、全省首届青少年舞蹈创作大赛等大型活动,对我市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在这十多年间,青少年宫作为校外活动的主阵地,充分发挥作用,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先后创办了艺术幼儿园、浙江艺校海宁教学点(现已发展为浙江青年艺术学校),并成立了一系列青少年社团组织,如:海宁市青少年艺术团、海宁市少儿书画社、海宁市青少年网络协会、海宁市青少年棋院、少儿读书俱乐部等,为我市青少年儿童提供了校外学习的课堂、活动的场所,锻炼和展示自己的舞台。 在网络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市青少年宫在探索建设青少年网络虚拟阵地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在实施社会化运作模式,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活动,积极吸纳社会资源充实校外活动阵地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3年与海宁电信局联合创办海宁市青少年网络学校,为我市广大青少年健康上网提供了良好的场所。基于在校外教育活动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海宁市青少年宫屡次获得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表彰。2005年又获得中宣部、团中央等十部委颁发的银杏奖和团省委颁发的特殊贡献奖。 3、青少年参加校外活动现状。 我市目前有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1.1万人。中学45019人、小学47561人、幼儿园15996人。市区中小学生有约15%左右的人数参加了青少年宫等一些校外活动场所的活动。大部分青少年特别是乡村中小学生,校外活动几乎是空白。调查显示:乡镇学生学校放学后或双休日、寒暑假期间,绝大部分时间在家中的占91.5%。而除学校以外,参加体育文艺、科技、参观采风等校外活动的次数是:半年以上活动一次的占77.5%、大约每月一次的占11.2%、大约每周一次的占8.8%、隔几天就有活动的占2.5%。乡镇少年儿童对市中心活动场所如市青少年宫、市博物馆等是向往而又陌生的。经常去的仅占1.3%,去过几次的占47%,而从来未去过的占51.7%。而没有或很少参加活动的原因主要显示为没有合适的活动场所,去市区这些场所路远不方便,设施陈旧、缺乏吸引力、家长不放心等。 另一种现象又不容我们忽视,随着我市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少年儿童参加课余活动与学习的人数在不断增长。在暑假期间,尽管学校也开展兴趣班,各种校外教育活动机构依然人满为患。在青少年宫长期参加课余活动和学习的人数,从1992年的300多人增加到2005年的近8000多人,尤其是一些有特色的适合广大少年儿童的项目更为火爆,如:我市�磕瓴渭油獬鱿牧钣�的中小学生人数,已从前几年的几十人增加到去年的一千多人。因为我市缺少有特色的活动设施和场所,每年还有不少学生远赴奉化、舟山、上海、南京等一些野营活动设施齐全、管理较好的地方参加活动。而乡镇少儿对各种活动的实际参与率也不断提高,以青少年宫组织的夏令营和一日营为例,乡镇学生通常占到30%?D?D40%,个别活动超过50%,仅城区一个青少年宫,已无法满足全市青少年儿童急剧增长的校外活动需求。特别是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我市乡村缺少青少年校外活动设施的矛盾显得更加突出。在校外活动设施不够完善、校外活动工作未能全面落实开展的情况之下,不少未成年人生活空虚无聊。调查显示,学生在学业之余,选择看电视的达63.1%、上网的学生也不少,其中中学调查卷显示,7.6%学生进过网吧、2%的学生希望有机会再去。少年儿童对媒体的分辨与选择能力是有限的,他们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尚未形成,过度地接触媒体,尤其是沉迷网络、进入网吧、游艺厅等场所接受不良信息是极为有害的,容易形成孤独、功利、自私的性格,甚至产生暴力倾向,从而诱发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而更多的少年儿童则是进入一种不健全人格、不健康心理的形成期和潜伏期。薄弱的校外教育工作环节,已��引起了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关注。 二、我市校外活动场所存在的问题 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性质和基本功能是十分明确的。它是与学校教育相互联系、相互补充、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实践课堂,是服务、凝聚、教育广大未成年人的活动平台,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这些场所能否担负起青少年校外活动的功能,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从调查情况来看,相对于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而言,我市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是落后的,它仅能勉强承担少部分我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任务,而远远不能满足广大青少年的需求,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1、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总体规模不够。 我市目前仅有市青少年宫一家专门的校外活动场所,不论从布局还是从建设规模来看,均无法满足我市广大青少年的校外活动需求。如,市青少年宫主体活动大楼面积仅2882?O,全宫实际建筑总面积也很难达到省定标准,与近年新建的瑞安、宁海、上虞、富阳等全省各地同级县市青少年宫远不能相比。以可比性较强的上虞、宁海为例:上虞新青少年宫即将竣工,其主体建筑面积达11024?O,宁海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去年投入使用,主大楼建筑面积10344?O。其他如宁波海曙区又新划拨学校一所约4000?O作为青少年宫分宫,宁波市青少年宫在已有14000?O基础上,迅速扩容,拟在市政新区建设40000?O的新宫,已列入规划并将于2007年实施的为18000?O。又如,象长安、许村这样的中心大镇,距市区路程较远,所辖范围内有未成年人分别为13000多人和17000多人,且人口较为集中,却都没有专门的青少年活动场所。在市区,,城东区块也缺乏相关青少年活动设施。该区块市民普遍认为政府对那里的青少年关心不够。另外,我市缺乏一个集训练、学习、休闲于一体的青少年素质教育活动基地。 2、现有青少年活动场所设施落后。 现有活动场所设施落后,以市青少年宫为例,十多年来,其活动设施没有得到及时的更新换代。1992年,一个录音机、一些简陋的灯光和椅子,就成了一个有吸引力的舞厅,天天爆满,而十多年以后,如果仍期望以这样的设施来吸引青少年,就成了天方夜谈。1999年,青少年宫为了满足广大少年儿童的需求,将部分落后的成人娱乐设施改为少年儿童活动场所。但青少年宫内部其他教育活动设备,依然十分落后,如:有青少年艺术团,却没有足够的舞台服装、灯光和乐器,甚至连音响都是一修再修,用的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音响设备。舞蹈房、报告厅、音乐室、电脑室都是简陋陈旧的设施,有的设施已无法使用。落后陈旧的内部设施,与新时代科技化、信息化的发展趋势相比较,吸引力显得非常弱。与兄弟县市青少年宫相比,体验性、实践性、参与性、互动性强的项目太少,尤其是劳技、艺术、军事、科技、体育等。 3、资金投入不足。 我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发展缓慢,资金缺乏也是主要原因。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是公益性事业,其场所建设和运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有财政拨款、吸纳社会资金和自主创收补足等。这中间,政府投入是重点,2004年中央8号文件指出:“属于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运行所需资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予以保证。”由于我市多年来缺乏对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事业的大手笔投入,校外教育活动事业难以实现新的历史性飞跃,难以跟上我市社会经济新跨越的步伐。同时,由于设施落后老化,象青少年宫这样的传统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吸引力越来越小,自主创收能力越来越差。因此资金缺乏问题更为突出。重大建设项目自不必说,就是日常开展的以思想道德教育为主的一系列公益性活动(包括各种比赛、演出、展览、参观、采风等),十多年来,基本上依靠寻求社会赞助。而乡镇青少年校外活动的开展,更无经费保证。相比较而言,上虞、宁海等财政收入及社会经济综合实力均不如海宁,却分别投入5000万元和3500万元建设青少年活动场所。 4、现有优势不能互补。 在现有的校外活动场所中,市青少年宫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并拥有不少品牌活动及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本可以作为各乡镇、街道开展活动的一股力量,引导全市校外活动工作,但由于各镇、街道没有专门的青少年活动场所,新建设的229个镇村文化中心因为所属关系不同,目前也未整合到一起来服务于广大青少年儿童。青少年宫在校外活动方面的优势并没有充分地发挥出来,尤其是无法借助利用这种优势推动我市乡镇青少年校外活动工作的开展。而象宁波海曙区等青少年宫则能与教育、文化、科技等部门进行资源整合,让社会各界都来关心青少年校外活动, 5、自身创新不够。现有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存在着改革创新力度不够的问题,制约了自身的发展。作为传统型的公益类事业单位,象青少年宫这样的校外活动机构,其管理机制受到多方面的政策约束,改革创新缺乏成熟的环境,阻力较大。在办宫模式以及运作方式上,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如在业务活动开展方面,由于缺少活动经费和相应的设备,缺乏拓展条件,触角向社会各个层面延伸不够。尤其在当今互联网迅猛发展的数字化时代,与青少年大量上网、越来越依赖于网络求知、求乐、交际的趋势相比,校外活动的形式与内容在信息化程度上远远不够。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首先是认识问题。在市委市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近年来,我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取得了一些成绩,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效益,校外活动场所的社会知名度有所提高,但总体上讲,全社会对青少年校外活动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够深,对校外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问题和日常运作也缺乏深入的了解,其认识有不少偏颇的地方。一些部门也始终将校外活动场所视为与教育分离的社会力量业余办学机构,而没有从大教育概念上正视其在当今素质教育以及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正统地位。其次,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缺乏前瞻性,与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极不相称,远远滞后于实际需要,也扼制了其发展。以我市青少年宫为例,作为“八五”规划的远期目标,在其主体大楼西侧的三期工程,十几年来,始终没有立项实施;因为其实际运作中迫切需要而建设的一些用房,由于缺乏整体规划,缺少必要的经费投入而显得较为零碎、简陋。随着近年来城市建设和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我市重点镇区和新城区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发展,更受到了规划建设滞后的制约。而上虞、宁海、宁波等地在城市框架迅速扩大时,均把青少年活动场所作为城市重点设施纳入了整体规划。 三、对策和建议 百年树人,党中央始终从关系到我们国家和民族未来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2004年中央8号文件发布以来,对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投入。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2006]4号文件,基于我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建议: 1、高度重视、确立地位,实现协调发展。 根据我市校外活动工作的现状,希望各级领导进一步认识校外活动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培养高素质的一代人这一工作中的意义。充分认识以青少年宫为代表的校外活动场所是青少年校外活动的主阵地,这些设施的建设直接关系到我市11.1万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广大青年的业余生活。要自上而下,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落实措施,确立校外活动不可替代的地位。要成立相关的协调机构,如:青少年校外活动工作委员会,充分协调全市校外活动工作的开展,整合共青团、教育、文化体育、科技等有关部门各种资源服务于校外活动,取长补短,明确职责和要求,形成校外教育协作网络,营造良好的校外活动氛围,强调校内活动与校外活动的协调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甚至可以结合学校的课程设置,统筹安排校外活动,把校外活动列入学校教育计划,逐步实现校外活动经常化和制度化。把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以及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的情况,作为对学校和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 2、全盘考虑、纳入规划,实现同步发展。 要充分认识规划对我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重大意义,努力使我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与我市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发展。要在统筹城乡建设中,把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规划,利用五年时间规划改造、建设一批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扩大总体规模。按照县市规划建设的实际需要及新时代青少年活动需求,要尽快实施市青少年宫三期工程或在城南新区建设第二青少年宫。加大现有建筑内部设施改造力度,增设排练厅、陶艺室、展览厅、劳技活动中心、科创中心、网络中心、少先队活动室等,并添置相关活动设备。 迫切需要规划建设一个市属的青少年素质教育活动基地。根据青少年儿童的身心特点,建议在我市尖山新区,建设一个中型的集军事体育、文化科技、休闲趣味活动于一体的教育活动基地,以满足我市11万少年儿童假日活动的需要,避免每年大批学生外出参加夏令营带来的安全隐患和较多的费用,另一方面可吸引大批外地学生前来海宁活动、参观,带动尖山乃至全市旅游业发展。 在部分中心大镇,应规划建设专门的青少年校外活��场所,如:市青少年宫分宫或镇青少年活动中心,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组织学生开展思想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的校外活动。在其他各镇、街道,可寻找合适的场所或联合文化中心,在文化中心挂牌,开辟专门的青少年活动阵地,具备条件的可配专、兼职辅导员,以满足广大农村青少年的活动需求。同时,不断完善红色长廊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逐步在全市形成以青少年宫、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为龙头的校外活动设施网络。 3、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实现快速发展。 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应以公益性为主,各级政府应切实重视并加大投入力度,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在经费上予以保证。要实现我市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快速发展,首先应在资金上保障大项目的投入,尤其是基础设施的投入和重大维修、设备更新等。 公益性的青少年校外活动的开展,所需经费除校外活动机构争取社会赞助外,各级财政每年应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适当予以补助。同时,针对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投入资金不足,资金来源单一这些情况,建议市政府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尝试新的运作模式,鼓励、支持社会各方力量投资兴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 4、强化管理、激活潜力,实现立体化发展。 首先应加强对市青少年宫的管理,积极探索新的模式,使其在管理上跟上甚至超越硬件设施,增强开拓创新的后劲。要在项目设置、活动开展方面,深入研究广大青少年的内在需求,充分尊重广大青少年的自主选择,营造良好的氛围,使青少年对校外活动场所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要尽快实现市青少年宫的信息化、现代化,顺应社会发展的趋势,带动全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发展。 其次,要加强队伍建设。青少年校外活动,不仅需要良好的设施,还需要一支素质过硬的辅导员队伍。要充分发挥市青少年宫的优势,协助各镇、街道做好校外活动师资队伍的培养工作,要将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品牌培训进一步做到基层,方便广大青少年参加实践与活动,带动乡镇的校外活动开展,烘托校外教育活动氛围,逐步培养乡镇青少年对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艺术、科技活动的需求。要逐步完善优化校外活动的工作环境,从事校外活动工作的具有任教资格的正式教师,要纳入教师范畴,享受教师待遇。同时,还要鼓励学校教师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参与校外活动工作。 再次,要加强市青少年艺术团、少儿书画社等青少年社团建设,完善社团机制,充分发挥社团活动的作用,利用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拉动全市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将全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联成一片。各镇、街道校外活动场所,要积极配合青少年社团开展活动,并积极向社团推荐当地优秀的青少年人才。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以市青少年宫为主,各乡镇活动场所为辅的活动网络,由市青少年宫教师带动全市校外活动工作者全面开展校外活动,更有青少年艺术团等社团以及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穿插各种活动,逐步在全市实现青少年校外活动的立体化发展。 附:1、市青少年宫“十一五”期间建设方案 2、部分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建设规模比较 3、调研组成员名单 附3 海宁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 调研小组成员 孙 群 中共海宁市委常委 孙亦飞 海宁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陈慧毓 海宁市发展计划局副局长 许建明 海宁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燕子 共青团海宁市委书记 马明浩 共青团海宁市委副书记 马 良 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秘书 马晨叶 海宁市青少年宫主任 邵跃飞 海宁市青少年宫副主任 葛曙明 海宁市青少年宫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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