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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青少年宫(青年中心)招聘素质拓展教师
作者: | 发布时间:2017-07-25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数:148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由嘉兴正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至海宁市青少年宫(青年中心)工作。

招聘岗位:素质拓展教师1名,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青少年工作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及组织能力,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组织青少年素质拓展活动经验;

3、本地户口,年龄30周岁以下。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31日,每天8:30―11:00,14:00―17:00

报名地点:海宁市青少年宫报名服务大厅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7223221,87238225

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资格审定

应聘人员填写《劳务派遣制员工招聘报名表》一份,凭身份证、毕业�な椋ㄒ陨媳乇福�、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进行资格审定。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考试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地点:海宁市青年中心(文苑南路395号海港超市人才公寓店南侧三楼)

3、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出现不合格者,由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考察合格,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进行再考察、体检。

4、公示、聘用

(1)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聘用人员需经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的待遇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双方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初聘期限为一年。

工资待遇:根据《海宁市青少年宫关于合同制(劳务派遣制)教职工相关待遇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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