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海宁市青少年宫招聘合同制青少年校外教育教师2名,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英语教师1名
音乐教师(器乐)1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7月19日(星期五)
报名地点:海宁市青少年宫办公室(浙江海宁水月亭西路262号)
联系电话:0573—87224363 87205778 周老师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青少年校外辅导事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教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或相关专业。
3.年龄为18-30周岁(1982年7月19日至1995年7月18日期间出生)。
4.户籍不限。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资格审定:应聘人员填写《海宁市青少年宫合同制教师报名表》一份,凭身份证、毕业证书(以上必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及复印件,并提供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进行资格审定。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将相关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由工作人员审定,参加考试时携带原件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考试: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青少年宫通知的时间,参加统一考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两部分。
(2)面试: 面试内容为备课说课及与教育活动相关的问题,音乐专业加试技能展示。面试满分为100分。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招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综合成绩均低于60分,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3.公示、聘用:
考试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青少年宫网站(http://hn.qsng.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青少年宫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ǖ绞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海宁市青少年宫。
海宁市青少年宫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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